業內等待多時的2019年風電、
光伏發電產業新政呼之欲出。4月10日、12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接連公布《關于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項目建設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關于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政策意圖直指風光電平價上網。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平價上網項目將在電網消納等方面獲得最高優先級,需補貼的風光發電項目則進入全面競價,“將上網電價作為重要競爭條件,優先建設補貼強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項目。”
所謂平價,是可再生能源相對于當地煤電標桿上網電價而言的經濟性指標。根據國家能源局此前規劃,到2020年,風電項目電價可與當地燃煤發電同平臺競爭,光伏項目電價可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隨著國內可再生能源建設成本持續下降,在部分地區已經出現了具備平價上網條件、不需要國家補貼的項目。為了加速推進更多平價上網項目落地,風光發電產業管理規則自去年開始打破慣例,引入競爭性配置機制。
上述兩份征求意見稿雖然仍非正式文件,但大致解答了業內最關注的補貼、競價排序規則等問題,為項目開展提供了具體實施方向。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研究員時璟麗表示,“2019年風電、光伏建設管理要求”征求意見稿的總體機制思路基本符合業內預期,與2月份座談會征求意見一致并考慮業內反饋和聲音。
隨著倒逼企業和項目實現“平價上網”的政策來得比預期更早更快,風光發電補貼正在加速退出歷史舞臺,全行業將迎來更激烈的競爭。
光伏:30億元年度補貼總額、全國排序競價
2018年的“531”光伏新政對全行業產生巨大沖擊。今年初以來,2019年光伏產業新政經歷了多輪征求意見會議,從此前已釋放的信息看,今年能源主管部門將不再設定全年補貼裝機規模,而是根據申報電價,在一定的年度補貼總盤子下由市場本身確定補貼裝機規模。
從售電側看,絕大部分區域的光伏電價已低于一般工商業電價,但低于居民電價尚需時間。作為向全面平價上網過渡時期的管理辦法,光伏發電建設管理要求征求意見稿提出地方組織申報、國家統一排序的競價規則。
根據光伏發電建設管理要求征求意見稿,在光伏發電全面實現無補貼平價上網前,對于不需要國家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由地方按相關規定自行組織建設;對于需要國家補貼的新建光伏發電項目,原則上均應按通知由市場機制確定項目和實行補貼競價。
自2019年起,需要國家補貼的新建光伏發電項目分五類:扶貧項目、戶用光伏、普通光伏電站(地面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和國家組織實施的專項工程或示范項目。其中,光伏扶貧項目、戶用光伏單獨管理,其余類別均由地方通過招標等競爭性配置方式組織項目,國家根據補貼額度通過排序確定補貼名單。領跑基地、示范基地等單獨競爭配置的項目不進行補貼申報競爭排序,執行各項目競爭確定的上網電價和相應補貼標準。
根據財政部相關要求,2019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項目補貼預算總額度為30億元,其中,7.5億元用于戶用光伏(折合350萬千瓦)、補貼競價項目按22.5億元補貼(不含光伏扶貧)總額組織項目建設。也就是說,競價項目按修正后電價由低到高全國排序、直至出清。戶用光伏根據切塊補貼確定年度裝機總量,由電網公司每月10日公布上一個月的裝機量,當公布的上一個月裝機量已突破總規模限制時,本月最后一天為本年度可享受國家補貼的戶用光伏并網截止時間(即戶用光伏有一個月緩沖期)。
中國
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分析稱,通過年度補貼總額定總規模,形成了一個“蹺蹺板”的形式,在電價特別低或者平價上網項目特別多的情況下,整個市場裝機規模能夠擴得更大;反之,對補貼需求更多,市場規模反而會縮小。
按照慣例,國家每年給各省分配補貼指標規模,這一機制在今年的征求意見稿中徹底改變。根據征求意見稿,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按要求審核匯總后向國家能源局報送申報補貼項目及預期投產時間、上網電價等內容。國家能源局根據修正后的申報補貼項目上網電價報價由低到高排序遴選納入補貼范圍的項目。為此,能源局設計了一套看似復雜的電價修正規則,以確保全國光伏電站在同一個標準之下進行競價。補貼申報和競價原則上一年組織一次。
此外,項目競價以投產的季度即并網結點算,如因種種原因沒有建成,每逾期一個季度并網電價補貼降低0.01元/千瓦時。如兩個季度后還沒有建成,則取消補貼資格。
風電:需國家補貼的集中式風電項目全部通過公開競爭方式配置
去年5月,國家能源局官網發布的《關于2018年度風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就標志著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時代結束:尚未確定投資主體的海上風電項目應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和確定上網電價。從2019年起,新增核準的集中式陸上風電項目和海上風電項目應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和確定上網電價。
征求意見稿中的《2019年風電建設管理工作方案》定調,今年將有序按規劃和消納能力組織風電建設。2018年底前已并網和已核準建設的風電項目(扣除應廢止或其他原因不具備建設條件的項目),總規模已超過本省級區域2020年規劃并網目標的,除平價上網風電項目外,暫停新增陸上集中式風電項目建設。
“需要國家補貼的集中式風電項目全部通過公開競爭方式配置。”對于存量項目,工作方案提出頗為嚴苛的轉競價要求:2018年度未通過競爭方式進入國家補貼范圍并確定上網電價的海上風電項目,其核準文件不能作為享受國家補貼的依據。在《國家能源局關于2018年度風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發布之日前獲得核準的海上風電項目,在本次通知發布前未辦齊開工前手續的,均參加競爭配置并通過競爭確定上網電價。
根據新版風電項目競爭配置指導方案,2019年度新增集中式陸上風電和海上風電項目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并確定上網電價,各項目申報的上網電價不得高于國家規定的同類資源區標桿上網電價。已核準的陸上風電項目兩年內未投產并網的,需按照并網年份標桿價格上限重新參與市場競價。各級地方政府部門不得干預項目單位報價。
程序上,在向國家能源局報送2019年度平價上網風電項目名單后,經論證確需組織有國家補貼風電項目的地區,有關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向國家能源局報送工作方案,經國家能源局論證并反饋意見后方可開展有補貼風電項目競爭配置工作。根據能源局的指導文件,地方設計的競爭配置辦法應包含項目方案及技術先進性、前期工作深度、上網電價等要素綜合評分,其中電價權重不得低于40%。
在電力送出和電量消納上,2018年或以前年度已核準或已配置的風電項目,如項目單位承諾轉為平價上網項目,按第一類優先級配置;2019年度新建平價上網項目按第二類優先級配置。在同等條件下,對在貧困地區布局的風電項目優先落實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工作方案提出,參與競爭性配置的風電項目布局應優先向深度貧困地區、革命老區和邊遠山區傾斜。
根據《關于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項目建設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電量消納的優先級依次為存量轉平價項目、新增平價上網項目、需國家補貼的項目:鼓勵2018年或以前年度已核準(備案)或已配置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自愿轉為平價上網項目。如項目單位承諾自愿轉為平價上網項目,電網企業按最優先級別配置消納能力;2019年度新建平價上網項目按第二優先級別配置消納能力;在保障平價上網項目消納能力配置后,再考慮需國家補貼的項目的電力送出和消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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