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發展改革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改革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
節能監察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3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號)、《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5號)、《北京市完善差別電價政策的實施意見》(京發改〔2015〕135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節能工作實際,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定于2020年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節能監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本著執法與服務相結合、宣傳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實施公平審慎的市場監管,提高節能監管效能,充分發揮節能監察的監督保障作用,助力首都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內容
(一)市級節能監察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市節能監察大隊對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節能審查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服務機構和被列入清潔生產審核名單的單位開展以下工作:
1.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相關情況綜合監察。
監察對象:重點用能單位。
監察內容:
(1)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報送情況監察。
結果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八十二條等規定,對未按照規定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的重點用能單位,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2)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內容審核情況監察。
結果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八十二條等規定,對存在報告內容不實等問題的單位,責令限期改正并重新上報;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3)節能措施落實情況監察。
結果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五十四條和第八十三條、《北京市節能監察辦法》第九條等規定,對節能措施不落實的重點用能單位,開展現場調查,提出書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無正當理由拒不落實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沒有達到要求的,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4)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用能設備情況監察。
結果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七十一條、《北京市完善差別電價政策的實施意見》等規定,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的單位,責令限期停止使用,沒收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依法實施差別電價政策;情節嚴重的,報請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停業整頓或者關閉。
(5)能源消耗限額標準落實情況監察。
結果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十六條和第七十二條、《北京市完善差別電價政策的實施意見》等規定,對超過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用能的生產單位,責令限期治理,并依法實施差別電價政策;情節嚴重的,報請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停業整頓或關閉。
(6)無償向本單位職工提供能源或者對能源消費實行包費制情況監察。
結果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七十七條等規定,無償向本單位職工提供能源或者對能源消費實行包費制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7)能源利用效率情況監察。
結果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五十四條,對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點用能單位,責令實施能源審計,并提出書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2.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專項監察。
監察對象:已開展節能審查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結果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六十八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第十三條等規定,對未按規定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獲通過,擅自開工建設或擅自投入生產、使用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責令停止建設或停止生產、使用,限期改造,并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未落實節能審查意見要求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責令建設單位限期整改。不能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情況專項監察。
監察對象:已完成清潔生產審核的單位;超過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標準,被列入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名單的單位;
結果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第三十九條等規定,不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或者在清潔生產審核中弄虛作假的,或者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審核結果的,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二)區級節能監察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區級發展改革部門對所轄區域內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不滿5000噸標準煤的用能單位開展以下工作:
1.能源利用狀況報告提交情況監察;
2.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內容審核情況監察;
3.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用能設備情況監察;
4.區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監察;
5.無償向本單位職工提供能源或者對能源消費實行包費制情況監察;
6.能耗限額標準落實情況監察;
7.區級發展改革部門還應當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負責人備案專項監察,市節能監察大隊在工作中予以業務指導。各區發展改革部門及時向市節能監察大隊報告監察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堅決服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科學開展節能監察工作。疫情防控期間,原則上不安排現場檢查,減少企業負擔,如確有現場檢查必要,執法人員需嚴格佩戴口罩執法,加強自身安全防護。執法過程發現疫情癥狀,應及時如實報告,嚴禁瞞報、漏報、遲報、錯報。
(二)優化服務水平。疫情防控期間,執法人員要主動運用電話、郵件等遠程方式與用能單位聯系,充分發揮執法工作的觸角作用,主動服務,了解用能單位在能源、節能方面的需求,向用能單位講解節能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技術、產品等內容。
(三)嚴格依法行政。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要求,被檢查單位名單待“雙隨機”抽取完成后在市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市節能監察大隊、各區發展改革部門要依法依規查處違規用能行為,認真遵守各項紀律,公正執法,實事求是。
(四)創新監管方式。協助推進“互聯網+監管”建設,用好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行政執法信息、“信用北京”等平臺,實現數據共享、智能分析、精準監測,強化監管結果運用。暢通與用能單位的溝通渠道,積極開展線上交流,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和質量。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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