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換購1.6升以上新車
以舊換新補貼更實惠
黃標車鼓勵淘汰政策將在今年結束,從2010年1月1日起,只執行汽車以舊換新政策。汽車以舊換新政策,設有三個門檻:報廢汽車,換購1.6升以上的新車,已享受1.6升及以下汽車購置稅減半政策的不再享受以舊換新補貼。而黃標車鼓勵淘汰政策中沒有這些規定,大部分車型,補貼金額更高。如報廢一輛大客車,黃標車鼓勵淘汰政策目前的最高補貼為2.2萬元,以舊換新政策補貼額度則為6000元。
但是,以舊換新政策中沒有對車輛使用年限進行規定,對于車型的劃分也相對簡單。例如轎車,以舊換新中不分小、微型,每輛均補貼6000元。黃標車補貼政策則根據車型的不同,補貼金額也不一樣,目前補貼最高的為2004年及以后的小型客車7000元,補貼最低的為1993年及以前的微型客車500元。微型客車中的轎車,以舊換新補貼更實惠,比本市黃標車淘汰補貼高出2000到5500元不等,如果在報廢車輛后還打算再買新車的,這種方式是比較劃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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