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門可以在停放地抽測
根據條例,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到從事機動車排氣污染檢測的機構進行機動車排氣污染檢測。同時,環保部門可以在機動車停放地對在用機動車排氣污染進行監督抽測。監督抽測不得收取費用。
如果沒有按規定進行機動車排氣污染定期檢測,環保部門將按每輛機動車處200元罰款;拒絕環保部門監督抽測或者在監督抽測中弄虛作假的,按每輛機動車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環保部門在監督抽測中發現在用機動車排氣污染超過排放標準的,應當責令其所有人或使用人限期維修、復檢,暫扣機動車環保合格標志;逾期未通過復檢上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按每輛機動車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環保部門還將建立排氣污染網絡監控系統,對檢測機構的檢測活動實施在線監管;建立檢測機構誠信檔案,對查處的違法行為和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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