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應是啥樣發展路線
去年以來,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我國實施了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在化石能源供應不確定性增大、氣候變化談判步履維艱的國際背景下,新能源被投資者普遍看好,特別是風能、太陽能獲得了“井噴式”的發展。而在這種繁榮之下是否存在隱憂?應該走一條什么樣的發展路線?
“由于在現有技術水平和產業規模下新能源還不具備與傳統能源競爭的成本條件,階躍式的產能提升短期內還難以被市場消納,產能擴張與市場需求的錯位對接惡化了新能源的發展環境。”朱四海如是說。
他認為,從企業的角度看,要關注兩方面的問題:其一,新能源發展的技術路線問題。新能源替代傳統能源從根本上取決于技術進步。煤炭的大量使用源于蒸汽機的發明使得包括火車、輪船在內的大機器飛速運轉,石油、天然氣對煤炭的替代則源于內燃機、燃氣輪機的發明,帶動汽車工業、航天工業的發展。發展新能源必須特別關注能源消費的技術路線,重點解決技術預見問題,有效銜接產業發展的技術推動與市場拉動。
其二,新能源產品的成本問題。涉及兩方面的內涵:一是生產成本。以光伏產業為例,光伏產品用于并網發電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平價上網”問題,也就是光伏發電與化石能源發電(我國主要是煤炭發電)上網電價的市場競爭問題。技術路線主要圍繞這個問題展開;二是價格機制。新能源產品屬于環境友好型產品,相比較于傳統能源,其消費具有環境收益,新能源價格應反映其環境價值,借此提升其市場競爭力。
作為政府層面,朱四海則表示要關注三方面:其一,新能源產業的功能定位問題。能源屬于社會必需品,具有準公共產品屬性,長期與交通一起被列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公共基礎設施,由公共財政統一部署或由國有企業壟斷經營。市場化改革以來,能源的產業屬性日益增強、基礎設施屬性趨于式微。由于新能源具有環境溢出效應,事關國家能源安全和生態安全,簡單地將新能源產業視為經濟產業由市場自由發展不符合政府本身的公共利益最大化原則。
其二,新能源的產業鏈銜接問題。現代化進程使人們已經習慣于使用電力、汽油、柴油等二次能源,并由此形成了完整的生產、生活模式。從發展的趨勢看,電力作為二次能源的載體地位不會改變,改變的只是產生電力的一次能源來源;人類以汽車、輪船、飛機作為交通工具也不會發生根本性改變,改變的只是實現這些交通工具功能的動力來源。因此,新能源發展必須做好下游產業鏈的銜接工作,特別是風能、太陽能發電的并網工作。
其三,發展新能源的戰略資源問題。重點關注發展核能所需的鈾礦資源以及決定下一代汽車工業發展的鋰礦資源。國家在這方面應該有戰略投資,反映國家意志,確保新能源生產和消費的可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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