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省環保廳環評處獲悉,通過對新上項目落實“等量淘汰落后產能”,督促技改項目減污“還舊賬”,通過環評把關,2010年我省已實現COD減排22636噸,氨氮減排2464.85噸,二氧化硫減排11604.2噸。
據省環保廳介紹,今年我省經濟加快發展的同時,要確保“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順利實現,項目環評中嚴格執行“增產不增污”原則。在項目審批階段,堅決貫徹“四個一律不批”和“三個嚴格審批”,在審批后的試生產驗收中,對未落實“等量淘汰”承諾的項目不予驗收。
截至2010年底,省環保廳年內共否決或暫緩審批35個上億元項目的環評文件,總投資達241億元,確保了我省污染減排“不欠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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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類項目一律不批 三類情況嚴格審批
四類一律不批的項目:國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對環境污染嚴重、產品質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達標排放的項目;環境質量不能滿足環境功能區要求、沒有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的項目;位于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的項目。
三類情況嚴格審批:涉及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要生態功能區等環境敏感區的項目;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消耗大的項目;嚴格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區域、行業和企業發展的前提條件,超標不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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