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我國節能服務產業持續快速發展,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累計達683.95億元,形成年節能能力2242.68萬噸標準煤,年減排二氧化碳6106.7萬噸。與“十五”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總量相比凈增15倍。中國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副主任諶樹忠在13日舉行的中國節能服務產業2010年度峰會上發表演講時作上述表示。
合同能源管理是從發達國家引進的一種基于市場的節能機制,其核心是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
諶樹忠稱,“十一五”期間我國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有三大特點。一是從資金渠道來看,雖然節能服務公司仍以自由資金投入為主,但是銀行貸款明顯呈逐年增加趨勢,風險投資和租賃業務正在加速進入節能服務市場;二是從市場分布來看,工業企業節能潛力大,項目平均投資規模大,占總投資的71.7%,遠遠領先于建筑行業的26.3%,在“十二五”期間與建筑及交通行業的差距將進一步拉大;三是從商務模式看,節能量保證型處于主導地位,占57%,其次為節能效益分享型,占32%,能源費用托管型和金融租賃型分別僅占8%和3%。在行業分布上,工業領域節能量保證型依然唱主角,節能效益分享型和能源費用托管型主要在建筑領域施展。
他還表示,截至到2010年年底,共計461家節能服務公司入圍第一批節能服務公司備案名單。第二批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工作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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