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記者從有關會議上獲悉,山東省日照市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已啟動。按照省里要求,日照市今明兩年要完成50萬平方米改造任務;具體獎勵標準參照中央財政獎勵辦法按1:1比例進行。
據了解,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任務是國務院確定的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按照《山東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技術導則》的要求,日照市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主要包括:室內供熱系統計量及溫度調控改造、熱源及管網熱平衡改造和建筑物外圍護結構節能改造三方面。實現供熱分戶控制、分室調節;小區供熱管網水力、流量平衡;提升門窗密封、保溫隔熱及安全性能的目標。
按照有關要求,“十一五”期間日照市須完成50萬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任務,具體工作計劃為:2009年采暖季前完成20萬平方米,2010年采暖季前完成30萬平方米。具體節能改造改造任務分配為:市直28萬平方米、東港區2萬平方米、嵐山區5萬平方米、莒縣5萬平方米、五蓮縣5萬平方米、日照經濟開發區3萬平方米、山海天旅游度假區2萬平方米。
目前,中央財政已設立建筑節能改造獎勵資金,具體標準為:完成全部三項節能改造的,獎勵基準額為45/元平方米。2009—2011年不同時間段內完成改造任務的,獎勵進度系數分別為1.2、1.0、0.8,具體標準為:今年采暖季前完成改造項目的按54元/平方米給予獎勵,2010年完成的按45元/平方米,2011年完成的按36元/平方米;2012年以后完成的將不再安排節能改造獎勵。
日照市也將設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專項資金,獎勵標準參照上述辦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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