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環境保護廳4月22日發出通報,根據2011年第一季度省環保廳的執法檢查情況,決定對8起環境違法問題實施掛牌督辦,巢湖污水處理廠“上榜”。
據查,該污水處理廠2#氧化溝因推流器損壞自3月8日起停用,未向環保部門報告;氧化溝溶解氧儀、污泥濃度計損壞。省環保廳已于2010年4月16日發文,要求該廠中控系統必須能反映在線監測數據等相關參數,現場檢查時該廠中控系統不能顯示進水COD、出水流量和氨氮等參數。此外,該廠總排口取樣監測氨氮58.6mg/L,超標6.33倍;總磷1.88mg/L,超標0.88倍。
安徽省環境保護廳責令該廠限期修復氧化溝推流器、溶解氧儀、污泥濃度計,改正擅自停運污染治理設施的行為;限期按照環保部《關于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減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對中控系統進行升級改造;查找超標原因,限期完善污水處理設施,確保污水穩定達標排放;限2011年9月底前整改完成并通過省環境保護廳組織的整改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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