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法制辦獲悉,《合肥市促進建筑節能發展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在此前已公布的草擬稿修改基礎上,再次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意見稿”提出,今后,新建、改擴建民用建筑竣工驗收時,若建筑節能專項驗收不合格,將無法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甚至是房屋登記手續。
建筑節能措施未公示將受罰
在新建建筑節能方面,“意見稿”對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施工、驗收方面作出明確規定,若建筑節能專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及相應的房屋登記手續。建設單位未將建筑節能措施和使用的節能技術、產品信息公示的,由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整改,并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時,還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中,向購買人明示其能耗指標、節能措施、保護要求、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對于已有建筑節能改造,則將按照經濟實用、技術可行、防火安全的要求,分步實施。其中,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將作為改造重點,實行行政強制推行與市場引導相結合的方式。在進行城市基礎設施改造、舊城區改造等時,也要求同步進行節能改造。針對需要節能改造的居民建筑,在尊重其所有權人意愿的基礎上結合擴建、改建逐步實施,市、縣、區人民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18層以下建筑應統一裝“太陽能”
未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應用將更為廣泛。“意見稿”明確提出,民用建筑的采暖制冷系統、熱水供應系統、照明設備等應優先采用太陽能、淺層地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工業余熱。新建建筑面積在一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融資的民用建筑項目至少利用一種可再生能源。
新建和改擴建的賓館、集體宿舍、醫院等有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應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新建18層以下居住建筑、18層以上居住建筑逆15層(含農民拆遷安置房)應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這也意味著即使住在32層高層建筑里,從頂層至18層這15層樓居民也應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不具備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條件的,必須經評估并予以公示。為了防止住戶各家太陽能熱水器型號、式樣不同,導致樓頂雜亂無章,“意見稿”還要求,太陽能熱水系統應與建筑物主體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建筑節能專項資金逐年增加
城市景觀照明存在巨大的節能潛力。“意見稿”要求,嚴格控制城市公用設施和建筑物裝飾性景觀照明的能耗,并采用LED、光導管等節能環保產品。同時,使用空調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除特殊用途外,室內空調溫度的設置夏季不得低于26攝氏度,冬季不得高于20攝氏度。
同時,市、縣、區政府還將安排建筑節能專項資金,并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逐年增加。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建筑節能技術政策,編制建筑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推廣目錄,并定期向社會公布。政府投資項目需使用列入推廣目錄的建筑節能技術和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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