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5日從鹽城市建設局獲悉,隨著從明年七月一日起鹽城市區各類民用建筑全面執行建筑節能設計百分之六十五標準的規定出臺,鹽城市正擬定多項措施鼓勵企業涉足建筑節能產業,為該規定的有效實施奠定基礎。
從今年起,鹽城市將在市級墻改專項資金中設立市級建筑節能專項引導資金,下轄各區縣也將安排一定資金,支持重點節能工程、節能新機制的推廣、節能管理能力建設等。同時鹽城市還將出臺多項政策鼓勵企業涉足建筑節能產業。
該市規定,企業從事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等項目,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可享受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到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百分之九十計入收入總額征收企業所得稅。從事可再生能源設備生產、技術開發的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百分之十五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的其他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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