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務院1月1日正式印發的《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規劃》),國家能源局1月28日指出,預計“十二五”期間全國能源領域總投資將達到13.5萬億元。
《規劃》是“十二五”規劃綱要確定的國家重點專項規劃。《規劃》提出的“十二五”能源發展主要目標包括: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1.4%;國內一次能源生產能力36.6億噸標準煤;建設山西、鄂爾多斯盆地、蒙東、西南、新疆五大國家綜合能源基地;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能源開發利用產生的細顆粒物(PM2.5)排放強度下降30%以上。
國家能源局在回答有關投資估算情況的問題時指出,初步測算,“十二五”期間,能源生產能力建設方面8.5萬億元,能源儲運設施建設及民生保障工程方面5萬億元。
國家能源局進一步表示,能源領域投資的絕大部分由投資主體通過市場方式籌集,中央預算內投資重點對農村電網升級改造、無電地區電力建設、能源科技自主創新等領域給予必要支持。
針對《規劃》中提出的推動能源體制改革,國家能源局指出,要在電力交易運行機制、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上網、煤炭流通體制、石油進出口管理及油氣輸配管網改革等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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