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分布式發電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中豁免了分布式發電項目發電業務許可,鼓勵企業、專業化能源服務公司和包括個人在內的各類電力用戶投資建設并經營分布式發電項目。
所謂分布式發電,是指在用戶所在場地或附近建設安裝、運行方式以用戶端自發自用為主、多余電量上網,且在配電網系統平衡調節為特征的發電設施或有電力輸出的能量綜合梯級利用多聯供設施。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辦法》給出的目前適用于分布式發電的九項技術中有三項都涉及節能服務公司在節能改造的過程中可能用到的相應技術,其中包括工業余熱余壓余氣發電及多聯供技術、天然氣多聯供技術及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技術、地熱能技術。由此可見,該《辦法》的發布無疑也是對部分節能服務公司的一次政策上的利好。
《辦法》稱,對符合條件的分布式發電給予建設資金補貼或單位發電量補貼,建設資金補貼方式僅限于電力普遍服務范圍。對農村、牧區、偏遠地區和海島的分布式發電,以及分布式發電的科學技術研究、標準制定和示范工程,國家給予資金支持。
政策上的支持,加上相應的資金補貼,想必節能服務公司在執行相關領域項目時會更加得心應手,項目所創造的利益也會有一定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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