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出通知,決定自9月25日起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進一步完善脫硝等環保電價政策,將燃煤發電企業脫硝電價補償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錢提高至1分錢;對燃煤發電企業除塵成本予以適當補償,除塵電價補償標準為每千瓦時0.2分錢。
環境保護部總量司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這是環保電價政策的一次巨大突破,也是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以下簡稱“氣十條”)的第一個配套政策,影響深遠。
為何要給予電價補償?
所有燃煤電廠都要安裝脫硫設施;除循環流化床鍋爐外,所有燃煤機組均應安裝脫硝設施,實施現有除塵設施升級改造,需要大量的建設資金和運行費用
繼脫硫電價補貼之后,為什么要對燃煤發電企業脫硝、除塵給予電價補償?
對此,環境保護部總量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首先,這是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的迫切需要。近年來,我國經濟一直保持快速增長,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也急劇增加,給環境帶來巨大影響。尤其是今年1月以來,全國部分地區持續出現大范圍霧霾天氣,受影響國土面積達230萬平方公里,受影響人口達6億,對人體健康產生嚴重危害,成為社會焦點、熱點和重大民生問題。
霧霾形成的主要原因是空氣中PM2.5(細顆粒物)濃度過高,除氣象因素外,其根本原因是污染物排放量巨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等是影響空氣中PM2.5濃度的主要污染物。 2012年,這四項污染物排放總量分別為2218萬噸、2404萬噸、1500萬噸和3000萬噸,其中,燃煤電廠排放量占總排放量近50%。因此,加快火電等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改造、大幅減少污染排放是實現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奮斗目標的首要任務和重點措施。
其次,這是實現“十二五”減排目標和落實“大氣十條”措施的重要保障。“十二五”期間,全國火電行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分別削減16%、29%。到2017年,全國重點地區PM2.5濃度要下降15%~25%。自2004年7月1日起,要執行新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濃度排放限值將大幅度加嚴。
要實現減排目標和新的排放標準,要求所有燃煤電廠都要安裝脫硫設施;除循環流化床鍋爐外,所有燃煤機組均應安裝脫硝設施,實施現有除塵設施升級改造,需要大量的建設資金和運行費用。當前,我國電價實行的是“政府定價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管理體制,為保障這些任務的全面落實和按期完成,制定實施綜合環保電價政策是關鍵,國務院相關文件明確提出,要完善脫硝電價政策,對電力除塵設施改造給予價格政策支持。
第三,這是調動火電企業減排積極性、提高環保守法意識、建立減排長效機制的有效手段。脫硫、脫硝、除塵等環保設施的建設和運行需要大量的資金,增加發電成本。因此,在現行電價管理體制下,出臺脫硫、脫硝、除塵電價補貼政策,一方面,為火電廠回收成本開辟了穩定的渠道,部分企業通過加強運行管理甚至會產生一定的額外利潤,會大大增加電力企業主動減排的積極性;另一方面,通過嚴格的電價考核,促進企業守法經營,提高環保守法意識。
環保電價體系發揮了哪些作用?
火電上網電價中已初步形成了較為完整的環保電價體系。政策運行經驗表明,價格機制對電廠削減污染物排放具有重大推動和關鍵性作用
目前,我國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中已包含脫硫、脫硝、除塵等3種環保電價,這些電價政策的陸續出臺實施對促進大氣污染物的節能減排發揮哪些作用?
“這次電價調整,進一步優化了火電上網電價的組成結構,新增了除塵電價補償,提高了脫硝電價標準。再加上已有的脫硫電價,在火電上網電價中已初步形成了較為完整的環保電價體系。”這位負責人評價說,這是我國治污減排政策的重大創新,是推動電力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持續下降的根本保證,將為我國大氣環境質量的明顯改善產生了積極有效的作用。
一是加速燃煤發電企業減排設施建設。受環保電價政策的激勵作用,發電企業實施脫硫、脫硝及除塵設施改造的積極性明顯提高,進度將明顯加快。
截至目前,全國火電裝機中已投運脫硫、脫硝裝置的占比分別高達92%、27%,建設速度世界絕無僅有。
據統計,“十一五”期間全國共支付脫硫電費約981億元,僅2010年全國支付脫硫電費就達334億元。脫硫電價政策的出臺,極大地促進了燃煤電廠脫硫的積極性。
調查數據顯示,在未實施脫硫電價政策之前,截至2006年底,全國脫硫機組裝機容量僅1.06億千瓦,占全國火電機組總裝機容量的22%。隨著脫硫電價政策的出臺和污染減排考核機制的不斷強化與完善,到2010年底,全國脫硫機組裝機容量增至5.78億千瓦,比2006年增長了4.45倍,占全國火電機組總裝機容量的83%。
“十二五”以來,脫硫電價持續發揮作用,截至2012年底,全國脫硫機組裝機容量7.18億千瓦,占燃煤裝機總容量的比例高達92%,建設速度世界絕無僅有。全國燃煤機組脫硫設施投運率由2005年的不足60%提高到目前的95%以上。
這位負責人指出,“十一五”脫硫電價政策運行的經驗表明,價格機制對電廠削減污染物排放具有重大推動和關鍵性作用。
而在脫硝領域,脫硝電價等政策的激勵,也極大地提高了燃煤發電企業脫硝積極性,脫硝容量穩步增長,脫硝效率明顯提高,氮氧化物排放開始減少,脫硝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
據統計,2011年脫硝電價試點政策出臺前,全國已建成脫硝機組9700萬千瓦,其中脫硝設施1/3不運行,1/3不正常運行,只有1/3能正常運行。
而在脫硝電價試點政策實施后,情況有了明顯改善。截至2012年底,全國已建成脫硝的燃煤發電機組2.26億千瓦,平均脫硝效率為48%,同比提高18個百分點。14個首批脫硝電價試點省份脫硝機組裝機容量占全國已建成脫硝機組容量的2/3左右,平均脫硝效率51.6%,較非試點省高出11個百分點。
二是帶動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量顯著下降。2004年實施脫硫電價政策以來,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出現大幅下降。
“十一五”以來,全國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計下降35%以上,發電企業對二氧化硫減排的貢獻率達到75%左右,為實現“十一五”二氧化硫削減10%的目標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1年底開始脫硝電價試點,今年上半年電力行業氮氧化物排放量首次出現大幅度下降,同比下降9%以上。
截至2013年6月底,脫硝機組裝機容量已達2.78億千瓦,約占全國燃煤裝機容量比例1/3;14個首批脫硝電價試點省份合計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下降1.2%,其中,北京、上海、浙江、福建等省市下降比例超過5%。
相關產業將有多大機會?
未來幾年,全國新建和改造燃煤機組脫硫,新增燃煤電廠脫硝,燃煤電廠高效除塵改造,共需投資1360億元,增加年運行費用400億元。拉動GDP增長近2000億元
“十一五”以來,我國燃煤電廠脫硫從技術到裝備已經完全實現了國產化。多個企業在高效超低氮燃燒技術研究及應用上取得重大突破,脫硝催化劑制造企業迅速發展。而此次環保電價政策的出臺對于環保產業又將帶來哪些利好?
這位負責人介紹說,按照現在的補貼標準和脫硫、脫硝及除塵裝機容量測算,全國脫硫、脫硝、除塵電價補貼款預計今年分別達到578億元、200億元、42億元,合計820 億元;預計2015年分別達到638億元、340億元、79億元,合計1057億元。其中,脫硝電價每千瓦時提高0.2分錢,年增加補貼款68億元。
他認為,政策的出臺將帶動《“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提出的環保產業重點領域快速發展。全國已投運脫硫機組、脫硝機組裝機容量占全國火電機組裝機容量比例分別高達92%、27%。煙氣脫硫脫硝產業迅速壯大,自主創新能力大大提高。
短短的幾年時間里,我國鍋爐低氮燃燒技術處于世界領先,脫硝催化劑核心技術實現了國產化,生產能力已經達到30萬立方米/年,已從供不應求向供需平衡轉變,國產催化劑得到大面積應用。電袋復合除塵技術飛速發展,應用前景廣闊。行業發展趨于理性,逐步發展了一批集設計、生產、安裝、運營維護為一體的專業化公司。
未來幾年,全國新建和改造燃煤機組脫硫裝機容量3.7億千瓦,新增燃煤電廠脫硝裝機容量4.2億千瓦,完成燃煤電廠高效除塵改造裝機容量4億千瓦,共需投資1360億元,增加年運行費用400億元,拉動GDP增長近2000億元。
環境管理面臨哪些新挑戰?
目前環保系統對電力企業的監管大多數還停留在污染物末端排放是否達標,仍有一些企業存在僥幸心理,不正常運行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要堅決打擊和查處不正常運行和弄虛作假行為
新的脫硝加價、除塵電價補貼政策出臺后,對于火電廠的環境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從環境管理的角度來講,將面臨哪些挑戰?
這位負責人表示,新的脫硝加價、除塵電價補貼政策出臺后,必將促使脫硝、除塵改造速度進一步加快,面臨的問題主要有3個方面:
一是大規模的脫硝、除塵設施改造完成后如果不能及時進行環保驗收,導致已建成投運的裝置不能及時享受電價補貼,會影響企業積極性;
二是電廠脫硫、脫硝、除塵系統是相互作用的有機整體,當前脫硫是按照投運率進行考核,脫硝和除塵尚未出臺考核辦法,基本考慮是按照排放濃度考核,統一、合理、高效的管理考核辦法亟待出臺;
三是對火電企業的環境監管水平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環保系統對電力企業的監管大多數還停留在污染物末端排放是否達標,仍有一些企業存在僥幸心理,不正常運行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
這位負責人同時透露,為加強對脫硫、脫硝、除塵電價的監管,國家將配套出臺嚴格的環保電價考核管理辦法,明確環保電價執行的方式、方法、標準、程序和考核措施。“為確保將這項政策執行到位,我們將督促各省級環保部門加快電廠脫硫、脫硝、除塵設施改造驗收,確保已經建成投運的裝置盡早享受電價補貼;同時,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環保綜合電價監督考核辦法,將脫硫、脫硝、除塵電價統一納入考核;加大總量核查和環境監察隊伍的業務培訓力度,加強監督,變末端監管為全過程監管,堅決打擊和查處不正常運行脫硫、脫硝、除塵設施和弄虛作假的行為。”
據悉,國家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和環保電價政策,主要目的是為了適當擴大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規模,進一步健全環保電價體系。對于督促企業使用脫硝裝置和提高除塵標準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有利于推動電力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持續下降。
脫硫電價政策
2004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了燃煤發電企業脫硫電價政策,規定燃煤機組安裝脫硫設施并經驗收合格后,其上網電量可取得每千瓦時1.5分的電價補償
2007年5月,在總結前期試點的基礎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原國家環保總局聯合下發《燃煤發電機組脫硫電價及脫硫設施運行管理辦法》,對脫硫電價政策進行了完善,并要求對電廠脫硫設施運行情況加強監管。
此后,又對部分地區煤炭含硫量大于2%或者低于0.5%省份的加價標準進行了調整。
脫硝電價政策
2011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14個省試行脫硝電價補償政策,即安裝脫硝裝置并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的燃煤發電機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加價0.8分,用于彌補火電廠脫硝成本。
隨后,在總結14省試點情況的基礎上,國家發展改革委于去年底下發《關于擴大脫硝電價政策試點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將脫硝電價試點范圍擴大為全國所有燃煤發電機組,脫硝電價標準仍為每千瓦時0.8分。
為鼓勵燃煤發電企業提高脫硝設施建設積極性,加快建設進度,結合各地脫硝設施實際運行成本,此次電價調整將脫硝電價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提高到1分。
設施建設運行情況

環保電價補貼

改造及新建市場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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