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多數買家對2012年后的碳市場持觀望態度時,有些買家卻已邁開了步伐。
國際碳買家之一國際金融公司(IFC)碳減排融資處高級投資官員郭彼得(Peter Cook)近日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透露,該機構正在募集一個“IFC后2012碳基金”(IFC Post 2012 Facility),以購買2013年之后交付的碳減排額。
“持幣待購”,是目前碳市場上大部分買家的狀態,尤其對于2012年之后交付的碳減排額,碳買家更是唯恐避之不及,因為《京都議定書》的減排承諾截止于2012年。
顯然,IFC沒有站在觀望隊伍行列中。IFC會作這樣的嘗試源于其是一家國際開發機構,作為世界銀行集團成員之一,IFC一直致力于推動碳市場的發展,其有獲得收益的訴求,但并不以盈利為目的。
同時,由于具有強大的財務實力,在碳金融產品方面,IFC擁有一件“獨門法寶”——碳交付擔保(Carbon Delivery Guarantee),這也為其碳基金的募集提供了有利條件。
備戰后2012時代
目前,《京都議定書》對于2012年年底之后的碳排放并沒有嚴格的政策,正因為這樣,市場上幾乎所有買家都只購買2012年年底之前交付的碳減排額,只有非常稀少的買家購買2012年年底之后交付的碳減排額。
不過,也有像IFC這樣的機構開始備戰“后2012時代”。但IFC并不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早在2008年3月,歐洲投資銀行(EIB)就聯合法國發展銀行、西班牙官方信貸局、德國復興信貸銀行和北歐投資銀行推出了“后2012碳信用基金”(Post 2012 Carbon Credit Fund),基金總額為1.25億歐元。
在歐洲投資銀行網站上能找到的關于這個碳基金的最新動向是,2009年5月,該基金在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簽署了兩個減排量購買協議以及數個風險投資協議,這些協議有關風能項目,將在2013~2020年期間產生400萬CERs。
與“后2012碳信用基金”聯合金融機構推出的形式不一樣,“IFC后2012碳基金”主要向歐洲的能源公司募集資金,郭彼得說:“歐洲的能源公司為了符合歐洲的排放要求,具有購買CDM機制下碳減排額的需求。當然,IFC也會對這個基金進行投資。”
另外,“IFC后2012碳基金”將購買IFC在發展中國家投資、參與合作的項目的碳減排額。
郭彼得稱,事情正在進展當中,因此不知道基金的數額將達到多少,在接下來的半年,IFC希望能幫這些歐洲能源公司購買2012年年底之后的碳減排額,不過目前,這個基金還未被批準。“一旦有了這個基金,就意味著這些能源公司將來會持續購買碳減排額。”郭彼得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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