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去年12月29日,國家發改委能源局調查人員趕赴林州,特意要求林州市政府在拆除優創電廠時應考慮市民供暖問題。
2011年1月15日,林州市一內部人士向時代周報透露,2010年年底國家發改委在例行檢查優創電廠時,原本并沒有發現問題,但是林州市發改委的一份內部通訊卻暴露了優創電廠仍在發電的事實。
據該人士透露,林州市發改委的內部通訊中宣傳優創電廠“發揮余熱”,電廠被關停后,仍然在為林豐鋁電公司創造效益。這個內部通訊無意中被發改委發現,該電廠沒有關停的事實被“踢爆”。
而對于林州市所稱其曾于2010年7月份對電磁感應技術進行論證一說,1月13日,力源公司負責人也向媒體表示,并沒有接到換熱源的通知,也沒有聽說過有專家論證過電磁感應技術。
據力源公司負責人稱,電磁感應技術是在優創電廠已經被炸掉之后,市政府臨時聯系河南一家公司希望將該技術引入林州,但這家電磁感應供熱公司此前只是給單個家庭供熱,供熱面積在100平方米范圍之內,而林州需要供熱面積達40萬平方米。
2300萬補貼之謎
而關于林州因減排有功得到2300萬元補貼的消息也得到了證實。
林州市財政局局長魏林平向時代周報記者確認了獲得2300萬元的國家財政補貼一說。在記者的要求下,財政局金融貿易科科長馬銀學從檔案柜里找出了當年與優創電廠有關的文件。
在一份已注銷企業的有關情況表格中顯示,2003年7月26日成立的林州優創熱電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5日注銷。
馬銀學對此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電廠‘關閉’以后,收到了一筆來自中央財政的錢,合計2400多萬,這筆錢是用于淘汰落后產能,我們主要用于搞好那個(林豐鋁電)企業。”另外一份材料中顯示,2008年11月26日,林州市財政局國庫科撥給林州市林豐鋁電有限責任公司450萬,資金來源是優創熱電節能減排資金,用途是用于安置職工;此后的2009年,當地財政局分別兩次撥款950萬元和900萬元給林豐鋁電,而在撥款用途上,都注明是獎勵資金。
對此,馬銀學稱,合計2300萬的國家補貼,“都給了林豐鋁電,主要是用于職工補償和安置,這一項一共花了1036萬元,安置了200多人,化解債務也花掉了1000多萬。”馬補充道,實際上“在2007-2009三年間,林州獲得淘汰落后產能的資金有7000多萬。”
盡管用于淘汰落后產能的2300萬已經于2008年前后到賬,但對于優創電廠是否真的停工一事,馬銀學卻開始變得不知情。
據一位優創電廠的員工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優創電廠自關停后,每年供熱期間一直是邊發電一邊供暖,兩臺機組交替每天三班倒,24小時滿負荷運行。但該員工表示,發電主要是供林豐鋁電使用,至于是否連接電網外賣則難以考證。
而據林州市建委一人士向時代周報稱,2007年,林州市明知優創電廠按照“上大壓小”政策需要關停的情況下,將該電廠賣給了林豐鋁電公司。同年,林豐鋁電公司以2.6億元價格被中孚實業公司收購。
他說,林州市此舉的目的是為打擦邊球保住優創電廠的資產,因此讓林豐鋁電收購了優創電廠,成為其自備電廠,解決林豐鋁電沒有自備電廠問題。
然而,有消息稱優創電廠違規事件暴露后,國家發改委責令林州市退還2300萬元補貼款,并處罰金數百萬元。這令當地本身捉襟見肘的財政收入更加陷入窘境。
時代周報記者了解到,2010年12月3日下午,在當地政府第二會議室召開全市財經工作會議中,呼明山常務副市長表示,“近三個億的稅收沒有了,其中優創就達到4000萬,導致當地稅收回到2005年的水平。”對此,記者致電呼明山副市長求證此說法,但其手機已處于關機狀態。
而對于在這個冬季什么時候能恢復供暖這個問題,在時代周報記者連續采訪數日的過程中,所有人的回答都是“一個星期”,不知道一周以后,這個城市是否會溫暖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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