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事業迅速發展的三十多年來,大氣污染防治一直是環保工作的重要領域。經過多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了有效的大氣污染防治監管體系。特別是近年來,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斷得到加強。主要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各地區、各部門強化目標責任考核,加大工程減排、結構減排、管理減排的工作力度,出臺脫硫優惠電價等經濟激勵政策,推動減排工作深入開展。到2008年年底,全國已建成脫硫設施的火電裝機累計3.63億千瓦,形成年脫硫能力約1000萬噸。與2005年相比,脫硫裝機占火電總裝機的比例由12%上升到60.4%,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減少了8.95%,實現“時間過半完成任務過半”,污染減排取得重要進展。
二是突出重點、集中力量解決公眾關心的空氣污染問題。我們把改善環境質量擺上突出位置,以重點城市和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改善作為重點,調整能源結構,加大治理力度。建立了嚴格的環境準入制度,提高了鐵合金、焦化、電石以及機動車等10多個行業的環境準入條件和相關排放標準,不斷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速了我國空氣質量改善的進程。與2000年相比,2008年全國城市空氣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顆粒物和二氧化氮年均濃度分別下降28.5%、33.3%和31.5%,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以上標準的城市比例由35.6%提高到76.8%,增長了41個百分點。
三是積極探索大氣污染區域聯防新機制。我國大氣污染治理模式取得一些新的突破,區域聯合治污機制正逐步形成。特別是在舉世矚目的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期間,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山東等6省區市通力合作,強化監管,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治理、統一監管,取得很好的效果,不僅確保了北京市空氣質量全部優良,而且北京周邊5省區市、以及各協辦城市的污染物濃度都大幅下降,維持了良好的空氣質量狀況。這種區域聯防聯控環境治理模式為今后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極其寶貴的經驗。
四是大氣污染防治的法制建設和執法工作不斷深入。環境保護部會同有關部門已連續五年開展了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查處環境違法企業12萬多家(次),取締關閉違法排污企業2萬多家,維護了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同時,嚴格實施“區域限批”政策,集中解決了一批突出環境問題,促進了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境質量改善。對脫硫設施運行不正常的違法企業給予嚴厲處罰,確保減排工程真正發揮減排效益。
五是污染防治基礎能力建設力度不斷加大。近兩年,我國環保能力建設投資超過150億元,全國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基本形成,地級以上城市共建成911套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系統,配備主要環境監測儀器設備4.5萬臺(套),648個環境監察機構通過了標準化建設驗收,3000多家重點企業安裝了在線自動監控設備。沙塵暴監測網絡初步建成,基本實現沙塵暴實時預報。2008年,我國成功發射了兩顆環境與災害監測衛星,為大區域高精度開展大氣環境監測奠定了基礎。
雖然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積極的進展,但是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我國環境質量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特別是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帶來的大氣污染問題依然突出。2008年,全國23.2%的城市空氣質量未達到國家二級標準;113個重點城市中,有48個城市空氣質量達不到二級標準,城市空氣中的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濃度依然維持在較高水平,威脅著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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